但林翔认为,他是在自己种的田里正常喷洒农药,蜜蜂的死亡与自己并不相关,更加不可能赔偿损失。争执不下的二人,先是到村委会调解,随后又报了警。龙门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后,首先稳定双方情绪,然后开始走访调查取证,反复奔波于田间地头与养蜂基地。因当事人就责任划分、赔偿金额意见分歧较大,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成功,于是陈冬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准备起诉。
“种植和养殖都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虽然此案案值不大,但处理好此案对于促进当地农业发展以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至关重要。如果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处理,案件审理周期长,而且还要缴纳高额鉴定费进行司法鉴定,也起不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永新县人民法院里田法庭负责人龙勇看过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分析道。02提供解纷快车道秉持 “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坐下来商量。然而,双方对损失数额争议较大,调解意见始终无法达成一致。“12箱的蜜蜂,每箱300元,还要加上蜂蜜的损失,按每箱15斤算,每斤是20元,他一共要赔我7200元,少一分都不行”调解现场,陈冬一再坚持自己的赔偿诉求。林翔态度也丝毫不退让:“你说蜜蜂是被农药毒死的就是毒死的?我还说你的蜜蜂是自己生病死的呢!以往每年我也都打这个农药的,怎么都没事?”而且,林翔还强调自己是受种植公司雇佣到龙门镇管理这5千亩农田,即便需要赔偿,陈冬也应该找自己公司的老板。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情绪也越来越激动,最后陈冬更是放出话:“其他的我不管,我只知道是你打农药害死了我家蜜蜂,不赔钱你也别想好过。”如果二人之间的纠纷不能及时调解,势必会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那么,如何通过沟通协商,把大事化小,小事化小,更好的解决村民矛盾呢?“整合调解力量,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有关部门发挥所长,相互配合,是处理农业环境纠纷的关键环节”。承办法官如是说。永新县立足当地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形成了“五心合一”多元解纷永新模式。“五心合一”强调县域范围内的治理主体、治理资源和治理机制间的协同,在县域范围内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制度体系与执行机制。在永新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和调度下,“五心合一”解纷平台建立了县、乡、村(社区)三级联调工作队伍,龙门镇派出所民警便是三级联调工作队伍中的一员。于是,2023年11月7日,承办法官龙勇邀请龙门镇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03“五心”协同暖农心调解现场,承办法官龙勇首先重点分析了双方的过错和责任:“打农药是为了防治水稻的病虫害,促进水稻增收;蜜蜂采蜜有助于花粉传播,促进授粉,蜂农增收。种植户和养殖户如何保证相互生存,相互受益,就需要双方提前尽到通知义务,从而采取防范措施。所以,林翔在喷洒农药前,应该提前了解相邻土地情况,尽到告知义务,避免造成‘误伤’。”
紧接着,承办法官龙勇又向陈冬讲述了诉讼的难度:“如果坚持诉讼,还需要请专业人员来鉴定,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说,问题是时间一长,耽误了时间就得不偿失了。不如大家各让一步,尽早案结,及时投入再生产,才能真正弥补损失。”在承办法官龙勇和派出所民警的相互配合下,通过不断强调睦邻友好、互助理念,进行环境法律意识的宣传教育,双方态度终于有了转变。最后,在参考养蜂行业收入实际情况,承办法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林翔赔偿陈冬损失2000元,并当场兑现。经过一下午的调解,这起种、养殖纠纷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近年来,永新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五心合一”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建设,采取协同治理手段,充分发挥多方调解力量,为法官们提供了一种高效解决问题的途径。未来,永新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能动性,助力乡村振兴,围绕群众的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主动将优质的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一线,将涉农案件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用法治力量守护美丽乡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辖区人民群众带来法治社会最美的“枫”景。